校企合作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顺应广东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校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各科室正、副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四、基本任务
根据学校的要求,每一专业方向要至少建立两至三家有实质性合作、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校外合作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
校外合作基地的基本任务:
1、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3、实现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
4、共同参与人才的培养;
5、优先满足合作基地的用人需求;
6、其它方面的合作。
五、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是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以下是几种合作模式。
1.“订单”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录用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了招生与招工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校
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订单班等。
2.工学交替模式
是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每学期实施轮换。学分制专业为企业员工优先录取,实施阶段性教学。
3.教学见习模式
是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过程和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4.顶岗实习模式(2+1模式)
2+1模式是指在校专业学习2年,第3年专业顶岗实习,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建立标准化的流程(教学—实习—就业),它的实质是:一是注重实用技术;二是毕业可拿双证(毕业证和资格证);三是保障就业。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
5.合作建立职工培训基地
根据各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建立三种合作模式的职工培训基地,一是企业独立设定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企业或学校);二是不同企业同类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或企业);三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如电工、电焊、工程机械操作工培训基地。
6.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校长设专业的不同特点,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7.举办校企联谊会及企业家报告会。学校每年举办校企联谊会,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六、保障措施
1.合作企业实行挂牌,签订协议,仪式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
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企业用人的优选权,为企业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保证在设备、场地等条件上的支持及人员的支持,保证学生实训任务的安排。
对已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单位,建立定期联系,了解校企合作信息(包括合作内容、模式、进展情况、顶岗实习情况、招工信息等),实现资源共享。
2.全面推行劳动就业引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调动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
3.学校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校企合作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将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不断检验、改进校企合作工作。
校企合作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行业产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相关工作目标,特制订学院xxx5年度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一、校企合作工作目标
通过校企合作,努力实现校企之间的信息、人才、技术资源与物质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学院牵头的校企合作平台——职教集团或产教联盟顺利组建,成立集团(联盟)理事会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院系两级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成立,重点建设专业(群)成立校企合作发展委员会,且有效运行。
2.邀请10个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经营管理专家担任学院、系、教科研部门兼职顾问、特聘专家或名誉教授,与100个大中型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3. 扩大企业冠名班,试办企业冠名专业,在建设企业资助的校内实训基地、创办校内生产经营性公司、业务咨询代理公司等以学生实训为主的对外服务公司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每个专业群建立有企业提供人、财、物支持的企业冠名班、校企合作项目3-5个,企业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要达到100%。
4.依托地方、行业、企业,开拓校外实训基地,使基地总数达到300家以上,其中20%为紧密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50%为稳定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30%为一般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每年接收顶岗实习学生100人次以上、就业学生10人以上、委派兼职教师为我校授课120课时以上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保持在100个左右;平均每个专业拥有校外实训基地10个以上,根据具体专业规模和特点可有所增减,以能满足专业教学实训和顶岗实习的要求为原则。
二、校企合作模式
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以及校企双方实际,探索实施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
(一)专业建设
依据区域、行业经济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在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校企合作设置新专业;共同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参与教学,共同评价教学效果等。
(二)订单培养
积极联系区域、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根据企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从企业获取人才需求订单,为企业“量身订造” 专业人才。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学制等,签订用人合同,并在师资、技术、办学条件等方面合作共享,共同负责招生、培养和就业;具体有企业订单班、冠名班等形式。
(三)顶岗实习
充分利用各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以企业生产为中心,以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出发点,突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养,实现工学结合、产业育人、校企共赢。顶岗实习具体按照《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四)队伍建设
企业作为教师实践基地,学院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锻炼,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企业派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到学院挂职锻炼,参与学院管理、教学工作,为学院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为企业培养管理和技术骨干。
(五)科技研发与服务
发挥学校专业师资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研发,帮助企业在产品升级、工艺改造等方面解决相关的难题,也可为企业提供营销策划、技术咨询、方案设计等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提高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六)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规模,选取区域或行业内技术设备先进、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的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及教师挂职锻炼等需求,具体按照《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七)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积极吸引符合条件的企业进校园,与学院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同时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专业实践教学需求,合作模式一般为学院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双方共同管理,实训基地可以冠企业名称;运行后盈利的,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具体按照《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引企入校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八)共建职工培训基地
依托专业资源优势,与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地点可在校内或在企业。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与较大规模的企业合作,为其进行多岗位培训;二是与多个企业合作,为其进行同类岗位的培训。
(九)其他合作模式
鼓励与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深层次合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合作共建专业、共建企业冠名学院等校企利益共同体,实现学院和企业的一体化合作。
三、校企合作工作现状
(一)现有校企合作项目
目前共与7家大型企业共建订单班15个,在校生516人;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学生创业实训基地2个。
(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目前共有校外实训基地147家,其中紧密型11个,稳定型70个,一般合作型67个。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二)聘请兼职顾问、特聘专家或名誉教授
(三)重点建设专业校企合作项目
此处校企合作项目包含订单(冠名)班、校企共建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及其他实体项目。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一)成立校企合作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监控所有校企合作项目。各系、参与校企合作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负责本系、部门校企合作项目的日程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校企合作调研。走访众多已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接洽拟开展校企合作的新企业,吸收校企合作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建立校企合作档案资源库,收集校企合作企业的相关资料,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合作方面的各种图片及文本资料。
(四)健全学院校企合作工作院系两级管理机构,完善院系两级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组建一支相对稳定,团结和谐、专兼结合的校企合作工作团队,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五)加大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力度,提高建设质量,改善结构,提高使用率和使用成效。
(六)通过搭建名家(企业家)讲堂、行家课堂、优秀毕业生对话会等多种形式途径和载体,建立吸引社会人才进校园机制,加强经贸校园文化建设,助力专业发展。
校企合作建设方案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类单位,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生产实习基地;
(三)其它短期、分散的实习单位(点)。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师傅)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
(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 “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四、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成立实习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由实习基地方任组长,学校方任副组长,定期研究基地建设事宜。
(二)、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校外生产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外生产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生产实习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学校委派实训处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实训处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生产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四)、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车间主任、指导师傅、实习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五、学校与实习基地职责
(一)学校
1、在实习前把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送达实习基地,并与基地有关人员共商实习措施。
2、根据实习基地的需求,提供专业对口、数量充足的实习学生。
3、实习结束后学校可优先向实习基地推荐优秀毕业生。
4、为实习基地来校宣传、介绍、双向洽谈提供便利。
5、委派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管理检查工作,并践行好《实习协议书》中所赋予的职责。
6、为实习基地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提供方便。
(二)实习基地
1、委派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实习考核工作。学生若有违反实习纪律等情况,及时与学校联系沟通;学生实习结束前,按学校提供的《实习成绩评定表》做好每位学生的实习考核及评定工作。
2、妥善安排实习师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以及住宿、生活等。
3、负责实习师生的安全和规章制度教育,并签定实习安全协议。
4、向学校提供本基地招聘实习生的需求信息及相关信息,如实习部门、实习岗位、工作时间、岗位要求等。
5、对学生进行岗前考核筛选,确定基地实习学生,并与学校和实习学生共同签订《实习协议书》。
6、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岗位和工作,并按照《实习协议书》做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实习的顺利完成。
7、为实习学生提供一定的岗位或生活补贴,具体金额由基地双方协商决定。
六、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校、实习基地、实训处各执一份;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意向确定,一般不少于1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双方合作目的;②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③双方权利和义务;④实习师生的住宿(交通)、学习等安排;⑤协议合作年限;⑥其它
七、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作会制度和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
(一)学校将根据专业门类的特点,成立各类由校外实习基地会员单位组成的协作会。定期召开协作会议,旨在加强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探讨教学实习发展的新思路,促进我校教学实习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施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学校将根据实习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一年评比一次),对那些热情支持我校学生实习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促进我校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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